王正己
【介绍】:
五代入宋诗人。寓居衡州(今湖南衡阳),不以仕进为意,与时人廖融、任鹄、王元等交往唱酬,有诗名。《全唐诗补编·续拾》收其《赠蕴上人》、《赠廖融》诗2首及残诗2句。《全唐诗》收其《赠廖融》诗中4句,又收《赠隐者》诗2句,实即《赠蕴上人》诗三、四句。
【介绍】:
五代入宋诗人。寓居衡州(今湖南衡阳),不以仕进为意,与时人廖融、任鹄、王元等交往唱酬,有诗名。《全唐诗补编·续拾》收其《赠蕴上人》、《赠廖融》诗2首及残诗2句。《全唐诗》收其《赠廖融》诗中4句,又收《赠隐者》诗2句,实即《赠蕴上人》诗三、四句。
官署名。宋太宗雍熙元年在翰林院置图画院,为宫廷中绘画官署;宋哲宗绍圣二年改称图画局,也简称画院;其官有待诏,祗候等。元代不设,明置,清废。见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图画局》、明代曹昭《新增格古要论·院画》
监狱名。梁武帝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号廷尉狱为北狱。陈制同梁。参见“廷尉狱”。
同“发纵指示”。瞿秋白《赤都心史》四一:“几十年前,发纵指使略夺东亚 满洲的参谋本部——彼得之城,不意今日又成远东革命声浪留音之机。”并列 操纵、指挥、调度。郭沫若《我怎样写〈武则天〉》:“《骆宾王文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
明陕西米脂人。崇祯进士。官至御史。崇祯十六年(1643)于湖广降李自成,任兵政府侍郎。次年农民军克北京,任刑政府侍郎。一说任工政府侍郎。另一说拒降起义军,被杀。
在今江西吉安市南。《方舆纪要》卷87吉安府庐陵县:习溪水“在府城南。源出古塘渡,由焦冈岭东合众流,至城南贯串城市名长涝水,东北入大江(赣江),此为绕城南之水。焦冈岭在府西南数里,一名天华山”。
1681—1764清朝大臣。字学圃。满洲正白旗人喜嘉塔腊氏。康熙三十八年(1699),由库使在批本处行走。四十年,授蓝翎侍卫。寻因失仪革职。五十七年(1718),授三等侍卫,擢一等。雍正元年(1723
秦汉时由四匹快马拉的一种传车。《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四马中足为驰传。”
唐武德四年(621)置,属姚州。治所在今云南姚安县旧城东北十五里。天宝后废。古县名。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今云南省姚安县东,属姚州。天宝以后地入南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