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看字典-汇聚中文经典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明法

明法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等,从九品上;通八为乙第,从九品下。② 官名。北齐置,属大理寺,员十人。隋朝沿置,大理寺属员二十人; 左右领军府属员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1、即明习法律,为汉朝察举科目之一。武帝置,指通晓法律。《后汉书·陈忠传》:“永初中辟司徒府,三迁廷尉正,以才能有声称。司徒刘愷举忠明习法律,宜备机密,于是撰拜尚书,使居三公曹。”

2、唐宋取士科目之一。《新唐书·选举志上》:“(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

猜你喜欢

  • 加级沟

    即夹皮沟。今吉林桦甸市东南二百九里夹皮沟镇。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王恒

    “恒”殷墟甲骨文作“亘”。商先公。《楚辞·天问》有“该秉季德”、“恒秉季德”。王国维据此认为“季”是史书中所载的商先公冥,“该”就是亥,在“王亥与上甲微之间当有王恒一世”(《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 大清会典

    书名。简称《清会典》。清官修政书。康熙时初修,雍正、乾隆、嘉庆、光绪各朝迭加续纂。有康熙二十九年(1690)成书一百六十二卷;雍正十一年(1733)成书二百五十卷;乾隆二十八年(1763)成书一百卷;

  • 松阳讲义

    书名。清陆陇其著。十二卷。作者官直隶灵寿(今属河北)知县时,常与诸生讲论《四书》,“或述先儒注解,或自抒所见”(《松阳讲义自序》),积久得一百十八章,汇成此书。因灵寿为古松阳地,故名。宗奉并发挥朱熹之

  • 半庄

    清代王、公、宗室庄田之一种。每庄土地二百四十亩至三百六十亩不等。设庄头管理壮丁进行生产。

  • 战蜗

    同“战触蛮”。元 赵孟?《苏武慢》词:“细看来聚蚁功名,战蜗事业,毕竟又成何济!”元 杨维祯《女史咏.冯小怜》诗:“前山较猎御同车,一笑平阳等战蜗。”【词语战蜗】   汉语词典:战蜗

  • 鸣毂

    汉.刘向《说苑.立节》:“雍门子狄对曰(注:这是战国时,越国军队攻入齐国,大臣雍门子狄以自己为失职而自裁前,对齐君所说的一段话。参见“越甲鸣君”):‘臣闻之,昔者王田(同数,出狩)于囿(苑囿),左毂鸣

  • 诗经存固

    八卷。明叶朝荣撰。朝荣字良时,福清(今属福建省)人,生卒年不详。隆庆元年(1567)进士,授九江府(今属江西省)通判,官至养利(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知州。著有《芝堂遗草》七卷,及《诗经存固》传于世

  • 品子

    唐职事官六品至九品,勋官三品至五品,年十八以上之子称品子。以其父亲官品分番服役(以服“亲事”或“帐内”役为主),或纳资代役(因又称纳课品子),以便获得预简选的资格。品子年纳钱一千五百,纳课十三年而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