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诗
为野利越诗之后,系吐蕃姓。(见《唐书》)
▲<唐>野诗良辅,陇州刺史。
为野利越诗之后,系吐蕃姓。(见《唐书》)
▲<唐>野诗良辅,陇州刺史。
读音:Yòunán【源】 见《姓苑》(9,11,15)。《姓氏词典》 引 《姓苑》 收载,未详其源。(按: 疑此即 “有南”;有,古亦音yòu。)
【介绍】:清准噶尔部人。噶尔丹侄。初与噶尔丹相争,逃至吐鲁番。康熙间,回据伊犁,以助剿噶尔丹为名,发展势力,继噶尔丹为准部首领。康熙五十六年,进兵西藏,攻陷拉萨,杀和硕特之拉藏汗,挟持拉藏汗所立之达赖
读音:rú【源】见《姓苑》(15,21,60)。【望】河间(15,21)。【布】台湾有此姓(65)。罕见姓氏。《姓氏考略》 引 《姓苑》 收载,未详其源。“望出河间”。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清代八旗中掌辖新营房官兵大臣。额设二十四人,满洲、蒙古、汉军每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特简。任职一年,岁终更代,职掌与“管理旧营房大臣”同。其下属有新营房总管二十四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三十
见“七步才”。
笔记。唐卢光启著。此书《新唐书·艺文志三》作一卷,《宋史·艺文志》作三卷。著于咸通(860—874)年间,述其赴举、进取诸事及科场情状。今已佚。洪迈《容斋续笔》卷一三《贻子录》条对此书内容略有述说。
即“唐宪宗”。
指扁鹊看病能把垂危病人医治复活。后以此典比喻医术高明,药到病除;或比喻能挽回败局的高超本领。扁鹊,姓秦,名越人,渤海郡鄚(mào帽,今河北任丘北)人。学医于长桑君。扁鹊精于各种医学,反对当时以巫术治病
在今贵州风冈县北。《方舆纪要》 卷122龙泉县: 桶口河 “流合洋溪,西入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