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要兀
【综】 元宪宗妃失力吉,伯要兀氏(399)。伯要兀似系巴约特氏之异译。
【综】 元宪宗妃失力吉,伯要兀氏(399)。伯要兀似系巴约特氏之异译。
在今新疆乌什县西南巴什阿克玛村。《清一统志·乌什》:巴什雅克玛“在乌什城西南九十里,逾托什干河至其地”。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进士,馀无考。《全唐诗》存省试诗1首。
《战国策.秦策五》:“《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此言末路之难。”高诱注:‘逸《诗》言之百里者,已行九十里,适为行百里之半耳。譬若强弩,至牙上,甫为上弩之半耳。终之尤难,故曰末路之难也。”后因以“行
【介绍】:Furtado(1587-1653) 明末来华天主教传教士。葡萄牙人。字体斋。1618年与金尼阁离欧来华。万历四十八年抵澳门,旋即与邓玉函至嘉定,从费奇规习中文。后二人赴杭州,与李之藻共同译
官名。秦始置,两汉因之。为尚方署长官,隶少府,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常任宦者。汉末 (一说西汉武帝时) 分置中、左、右三令,各有丞。历代或省或置。魏、晋、南朝宋七品,梁一班,北齐隶太府寺。唐朝去“方”字
十卷。又题《事物纪原集类》。宋高承(生卒年不详)撰。明正统年间南昌简敬刊本,前有简敬作序,云:“作者佚其姓名。”但考据赵希弁《读书附志》云:“《事物纪原》十卷,高承撰,承,开封人。自博弈嬉戏之微,鱼虫
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因其持戟,又称持戟之士;又因其驻防于五都,又称“五都之兵”或“五家之兵”。
即“石皇玺”(452页)。
亦作大灵河、灵河、凌河。在今辽宁西部。清《满洲源流考》卷15引《元一统志》:“大凌河在兴中州,下流入义州境。”《方舆纪要》卷37广宁右屯卫:大凌河在“卫西二十五里。自广宁中屯卫流入境,又东南入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