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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1)西魏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十二部之一,以郎中为长官。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遂属天官府,以中大夫为长官,掌国家计帐及财赋出入。北周沿置。隋开皇元年(581)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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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1862清咸同年间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姜应芳。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皇粮入狱,迫害致死。祖父和母亲亦因无力偿还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故自幼对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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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河南新县西南七十里。有吴焕先烈士故居,也是他创办的三堂革命红学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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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境之纳伦 (林) 河,为锡尔河上游。《新唐书·西域传》: 石国 “西南有药杀水,入中国谓之真珠河,亦曰质河”。即“真珠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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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诩。史籍避讳,书名为羽。元子。起家为秘书中郎。孝文帝时,改封博陵郡公。位至通直散骑常侍、殿中尚书、侍中。帝考核百官,羽以怠惰降常侍为长兼。后出为恒州刺史。卒。(,参见《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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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安徽凤台县。本春秋时州来邑。蔡昭侯自新蔡(今河南新蔡县)迁都于此, 称下蔡邑。《春秋》:哀公二年(前493),“蔡迁于州来”。即此。古邑名。本春秋州来邑。在今安徽省凤台县。《左传》哀公二年(前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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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江西宜黄县东。《寰宇记》 卷110抚州宜黄县: 宜黄水 “在县东南二百六十三里。源出黄土岭,沿流合章水,至西津与汝水同流”。《清一统志·抚州府一》: 宜黄水 “在宜黄县东。本宜、黄二水,宜水源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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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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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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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林国赞撰。二卷。裴松之因《三国志》简略而作注,后人有病其繁或病其阙者。清代杭世骏、侯康等又为裴注补阙,但未条举及通辨。林氏认为裴注有足据与未足据者,亦有《三国志》得失裴注未及发现者,乃加以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