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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275又名炎,建昌南城(今江西永修)人。德祐元年(1275),建昌降。次年,楚材还领村,纠集民兵,江西制置使黄万石授为迪功郎、权制置司计议官,并戒勿兴兵,楚材不听,并领村率众出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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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陈黄中撰。一卷。成于乾隆十九年(1754),前有作者自序。其父景云作《纪元要略》,不载所谓“僭伪”之号,黄中作此书补其缺。自汉迄明,凡“僭伪”纪元之号皆载之,附以少数民族及外国纪元,一依诸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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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韩非子·内储说上》: “宋崇门之巷人服表,而毁其瘠,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② 中士、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 “适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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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陶翰作。此诗通过一位戍边将领在抵御外族入侵的战争中英勇奋战、屡建奇勋,但却有功而不得申的典型事例,揭露了统治者的昏庸与腐朽。“欲言塞下事,天子不召见”二句,可抵千言万语,边将之精诚报国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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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昌三年(1192)升永利镇置,属滨州。治所即今山东利津县。咸丰《武定府志》卷2:“本隋永利镇地,又邑有东津,合以名县。”元属济南路。明属济南府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5年改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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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西汉元封五年 (前106) 置,为十三州刺史部之一。东汉时治所在陇县 (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辖境相当今甘肃、宁夏,青海湟水流域,陕西定边、吴旗、凤县、略阳和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带。三国魏黄初中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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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语。亦作连坐。即一人犯罪而株连其家属、邻里或他人的刑罚制度。《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司马贞索隐:“牧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历代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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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辅佐之臣所寄予的厚望。李隆基《饯王晙巡边》:“舟楫功须著,盐梅望匪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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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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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明严恭撰。一卷。刊刻于洪武五年(1372)。朝列大夫潮州府赵瑞为书作序。已佚。仅《永乐大典》中录有三十五题,《诸家算法》中录有二十九题,涉及商业、手工业、借贷、物体比重等。书中采用百分数,讨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