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说
一卷 附补遗。清鲍康撰。鲍康,详见《续泉汇》条。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潘祖荫序,末附泉辨。最后有自跋,及陈寿卿评语数十则。本书多述遗闻轶事,及各家著录的得失。补遗则间或涉及考释泉币文字。潘氏在序中说,鲍康此书,可与戴文节《古泉丛话》、刘燕庭《论泉绝句》鼎足而三。书中以虞夏赎金释文,说颇近理。传本有光绪二年(1876)“观古阁”丛刻本。
一卷 附补遗。清鲍康撰。鲍康,详见《续泉汇》条。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潘祖荫序,末附泉辨。最后有自跋,及陈寿卿评语数十则。本书多述遗闻轶事,及各家著录的得失。补遗则间或涉及考释泉币文字。潘氏在序中说,鲍康此书,可与戴文节《古泉丛话》、刘燕庭《论泉绝句》鼎足而三。书中以虞夏赎金释文,说颇近理。传本有光绪二年(1876)“观古阁”丛刻本。
宋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宰,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贿于县尹,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蛇惊。’为好事者口实焉。”又《里语证实.打草惊蛇》引《续常谈》作“汝虽打草,吾已惊蛇”。注云:
源见“终军请缨”。谓克敌制胜。元白朴《西江月.李元让赴广东帅幕》词:“长缨系越在须臾,看扫蛮烟瘴雨。”
【介绍】:唐代编纂家。名晋,以字行。颍川(治今河南许昌)人。生卒年不详。纂汉至唐十二代诏策、章疏、歌颂、符檄、论议,撰成《续尚书》,于玄宗开元末上之。此书著录于《新唐书·艺文志》。《全唐文》存文一篇。
读音:Tǎ’érhūtì【综】元时人姓。合答安,塔儿忽惕氏,元太祖时为宝儿赤(官名),见《蒙兀儿史记》(399)。
二卷。清杨裕藻撰。裕藻字献堂,山东滕县人。是书为便于初学切字而作。所收《十三经》及《四书》之字凡六千七百三十二字,不见经传之字凡九千九百九十字。按四声制谱,各以三十六字母领之。其标射云者,凡两字之切,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掌宫廷服用、饰物制造。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置院使七员,正二品; 同知二员,正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院判二员,正五品。辖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异样局总管府等机构
①在今江西信丰县西北。《方舆纪要》卷88赣州府信丰县:巫山“在县西北四十里。有岖岭,上多怪石,与南康分界处,巫水出其下,流会绵水,入于桃江”。②又名孝堂山。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五十里孝里铺东。《左传》:
一卷。宋吴(约1109年前后在世)撰。吴,字正仲,安徽滁州人。绍圣四年(1097)时中宏词科,靖康时官翰林承旨,与耿南仲朋比为奸,力主割地议和,建炎时谪放以死。其人品殊无足观,然诗话多有可采。其书凡百
西汉置,属北地郡。治所约在今甘肃东部庆阳地区。东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