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法
黎锦熙撰。黎氏生平著述,见《新著国语文法》。是书以“实体词七位”的体系来支配《马氏文通》,审查其例句,批判其说法。主要以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相比较,也兼及英语、日语等外语。开创了比较文法研究的先例,对古代汉语、外语和现代汉语在词位和句式上的异同作了较为精确的论述,并将语法与修辞结合,在论述语言现象和语言学理论上颇多创见。不足的是与外语的比较写得简单。今有1958年科学出版社版本。
黎锦熙撰。黎氏生平著述,见《新著国语文法》。是书以“实体词七位”的体系来支配《马氏文通》,审查其例句,批判其说法。主要以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相比较,也兼及英语、日语等外语。开创了比较文法研究的先例,对古代汉语、外语和现代汉语在词位和句式上的异同作了较为精确的论述,并将语法与修辞结合,在论述语言现象和语言学理论上颇多创见。不足的是与外语的比较写得简单。今有1958年科学出版社版本。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职掌则同。参见“部郡从事”。
前一个“老”:尊敬。前一个“幼”:爱护。 尊敬自己家的长辈,从而推广到尊敬别人家的长辈;爱护自己家的子女,从而推广到爱护别人家的子女。 表示推己及人。语出《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唐德宗以后,有大狱,即以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合议审理,称大三司使。
《世说新语.文学》:“文帝(魏文帝曹丕)尝令东阿王(丕弟曹植)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植)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一作“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
即今广西阳朔县东十五里漓江北岸福利镇。明置巡司于此。清乾隆八年(1743)裁。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东南。明于此设巡检司。
【介绍】:清江苏上海人,字西厓。诸生。工诗古文,王士禛、冒襄等目为畏友。兼工书善画。有《申江集》、《响泉词》。
西汉文帝时晁错所上奏疏。文见《汉书·晁错传》。奏疏针对汉初匈奴侵扰,主张以守备边塞,劝农务本为当世急务,建议徙民实边。其具体办法是:招募罪人及遇赦刑徒迁居边地,如以私家奴婢赴边定居,主人可赎罪或拜爵。
【介绍】:明浙江萧山人,字裕夫,号东源居士。正德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官至浔州知府。有《东源读史录》。
即列子。《列子·天瑞》:“子列子居郑圃,四十年人无识者。国君卿大夫视之犹众庶也。”后或以“子列”称才高而位不显者。杜牧《寄李播评事》:“子列光殊价,明时忍自高。”
官制用语。宋代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已授差遣,愿与资序相同官员换任,经吏部审验亦可。已经对换者,不得再换。因犯罪应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