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各省衙门的来文,并呈堂官画阅,编号记档,分发各司办理,并管理户部吏员、工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生卒】:1801——1861字星白。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大学士张玉书后裔。道光进士,历官至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刑部侍郎。咸丰八年(1858)出督浙江学政,先后两次助守杭州城,拒击太平军。咸丰十一
齐元涛、张斌荣、王宏选注。大连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为《中国古代十大诗人精品全集》丛书之一。27万字。收诗264首。附录三:一为“杜牧文两篇”;二为“杜牧生平创作简表”;三为“杜牧诗作版本简目”。
见《丘陵学山》。
禹弟。位至给事中,卒。
即“本草拾遗”。
春秋国名。即今河南项城市西南南顿。子爵,姬姓。为楚所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前637):楚伐陈,“城顿而还”;《春秋》定公十四年(前496):“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皆即此。一说本在今商水
1843—1910清湖南宁乡人,字铁真。咸丰十年(1860)以诸生投军旅。光绪八年(1882)起在刘锦棠军中帮办营务,后保荐至陕西补用道。十年受刘锦棠嘱托至长沙参与集资刻印善书事业。愤洋人在内地日益强
【介绍】:明陕西同州人,字一中。弘治进士。累迁工科给事中。尝上疏谏止造佛塔。迁山西左参议,分理河东道。后被劾左迁汉阳府。卒于任。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