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畚
东晋十六国时前秦大臣王猛,入仕前一度隐居,以卖畚为生。曾遇到仙人买畚,言其当至大司马。见《晋书·王猛传》。后以“卖畚”喻指隐居。李白《留别王司马嵩》:“呼鹰过上蔡,卖畚向嵩岑。”
东晋十六国时前秦大臣王猛,入仕前一度隐居,以卖畚为生。曾遇到仙人买畚,言其当至大司马。见《晋书·王猛传》。后以“卖畚”喻指隐居。李白《留别王司马嵩》:“呼鹰过上蔡,卖畚向嵩岑。”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nà临湘有纳湖,本属纳氏。(见《姓苑》)
1946年改和硕设治局置,治乌什塔拉(今和硕县东乌什塔拉)。以清时为蒙古和硕特部驻地而名。1950年迁清水河子,即今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山脉中段南麓、焉耆盆地东北部。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即哈喇火州。在今新疆吐鲁番市东六十余里高昌故城西之三堡 (阿斯塔那)。《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 有 “哈剌火者”。
命妇封号名。宋代置,以封执政、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之妻。徽宗政和二年(1112),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
读音:xuán dū【源】 玄都为帝舜时(一说,少昊时)诸侯国,子孙以国为氏(60,62)。【变】 亦作〔��都〕(6)。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引 《
刑罚名。唐律规定,谋反及谋大逆者皆斩,其父及十六岁以上之子皆绞。十五岁以下之子及母、女、妻、妾(子之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及其部曲与资财田宅并没官。其伯叔父及兄弟之子,不问同居或别籍,皆流三千
同“垂天翼”。唐王勃《乾元殿颂序》:“默若苍鹏架壑,而振垂天之翮。”
【生卒】:983—1054【介绍】:宋处州丽水人,后迁明州鄞县,字宗圣。第进士。为洪州司理参军,改大和簿。历知德化、四会二县,调知雍丘。时有中贵人击驿吏,府不敢劾,源上书论其事,中贵人坐黜。官终荆湖北
源见“网开三面”。喻指施行仁政。汉张衡《东京赋》:“慕天乙之弛罟,因教祝以怀民。”【词语弛罟】 汉语词典:弛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