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践剑
春秋末期越国所造的青铜剑。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今荆州)望山一号战国楚墓中,上有铭文“越王鸠浅(勾践)自作用鐱(剑)”八字。通长55.7厘米,宽4.6厘米,茎部以丝绳缠绕,剑格之两面花纹嵌蓝色琉璃。剑身满布菱形暗纹,刃薄而锋利。做工精细,造型华美。此外《商周金文录遗》著录一件传世越剑,格上有阳文铭文“越王之子鸠浅”,也是勾践的剑。
越王勾践剑铭文
春秋末期越国所造的青铜剑。1965年出土于湖北江陵(今荆州)望山一号战国楚墓中,上有铭文“越王鸠浅(勾践)自作用鐱(剑)”八字。通长55.7厘米,宽4.6厘米,茎部以丝绳缠绕,剑格之两面花纹嵌蓝色琉璃。剑身满布菱形暗纹,刃薄而锋利。做工精细,造型华美。此外《商周金文录遗》著录一件传世越剑,格上有阳文铭文“越王之子鸠浅”,也是勾践的剑。
越王勾践剑铭文
西汉以台邑为侯国,属博阳郡。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市东北十三里。高帝六年(前201)封东郡尉戴野为台侯,即此。后属济南郡。景帝三年(前154)废台国,改为台县。东汉属济南国。西晋废。古县名。西汉景帝三年(前
明代三饷加派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明廷用兵辽东,加派军饷。先定亩加三厘五毫,次年改为七厘,后又增至九厘。每年增赋达五百十万两,定为岁额。崇祯三年(1630),又于九厘外亩增三厘,再增赋一百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金末鲁中红袄军农民起义,领导者北海(今山东潍坊)人李全,尝以贩牛马为业,长于骑射和舞弄铁枪,因号李铁枪。宋开禧北伐时,曾以弓手参加义军,配合宋军收复涟水(江苏今县)。继在潍州(今山东潍坊)、临朐(山东
参见“太子中盾”。官名。汉置,即中允,掌徼巡宫中。《汉书·叙传》:“成帝季年,立定陶王为太子,数遣中盾请问近臣,穉独不敢答。”注:“师古曰:盾读曰允。《汉旧仪》云秩四百石,主徼巡宫中。”
见“交钞”(875页)。
【介绍】:宋台州黄岩人,字伯俊。理宗景定中为桂阳通判,寇警告急,军民惊扰,州守弃官走匿山中,甸匹马夜出追之,挽州守出视事,设立木城,修备戎器,泣谕众坚守,众志乃定。寇知有备而不至,民赖以安。
字念僧,敦子。袭爵。位至右卫将军。卒。(,参见《北史》)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浩喇图吉卫。永乐十五年(1417)设立。清代有浩喇图吉山,在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东南200里。今有人考证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县境内。
即蒙古土谢图汗部中右旗。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中央省额尔德讷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