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司
官署名。隋、唐、五代、宋兵部四司之一。明、清改称职方清吏司,亦简称职方司。详“职方②”。
官署名。隋、唐、五代、宋兵部四司之一。明、清改称职方清吏司,亦简称职方司。详“职方②”。
即休沐,休息沐浴,指官员的例假。汉朝规定,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三署诸郎、太子舍人同。
十六国后秦置,治所在中部县(今陕西宜君县东北)。后废。北魏复置,西魏移治杏城(今黄陵县西南十里)。隋开皇元年(581)改为内部郡。寻废。唐天宝元年(742)改坊州复置中部郡,治所在中部县(今黄陵县西南
殷公,指晋殷仲堪。殷仲堪受晋孝武帝司马曜亲信,将以都督荆、益、宁三州军事、荆州刺史离京时,晋孝武帝下诏叙说离别的酸痛。见《晋书·殷仲堪传》。后或以“殷公出守”谓官员蒙恩出为州郡长官。李群玉《九日陪崔大
唐柳宗元《囚山赋》:“圣日以理兮,贤日以进,谁使吾山之囚吾兮滔滔?”王俦补注引晁补之曰:“自昔达人,有以朝市为樊笼者矣,未闻以山林为樊笼也。宗元谪南海久,厌山不可得而出,怀朝市不可得而复,丘壑草木之可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xuān即轩辕氏也,亦省作轩氏。(见《通志·氏族略·以名为氏》)▲<明>轩輗,鹿邑人,刑部尚书。
即今四川綦江县南桥河乡。民国 《綦江县志》 卷1: 桥坝河场 “在遵里,通贵州大道,治南十里,始光绪初期”。
即“渤海”(2278页)。
明清榷关税差赴任时所携之通行证。明弘治六年(1493)始行,由户部颁给,户科登记,请用御宝。差官亲领,沿途津关验实放行,任所督抚比对硃墨号簿,以防假冒。清顺治元年(1644)沿袭此制,並规定交销期限,
官名。汉朝以尚书郎一人掌户口垦田事。西晋初置此官(或说三国魏已置),六品,掌尚书省屯田曹,与屯田郎中互称。东晋省。南朝梁、陈复置。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