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
即日本文部省于明治三十八年(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二日颁布的《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取缔”乃沿用日文,意即管束。规定中国留学生进入日本各类学校就读时,须持有清廷驻日公使的介绍信;中国留学生居住的宿舍、公寓等,须受日方的“校外之管束”;中国留学生如以“性行不良”理由被饬令退学后,他校不得再行招收入学等。规则颁布后,留日中国学生视其为镇压革命运动、剥夺留学生就学自由的产物,展开大规模的反对运动。
即日本文部省于明治三十八年(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二日颁布的《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取缔”乃沿用日文,意即管束。规定中国留学生进入日本各类学校就读时,须持有清廷驻日公使的介绍信;中国留学生居住的宿舍、公寓等,须受日方的“校外之管束”;中国留学生如以“性行不良”理由被饬令退学后,他校不得再行招收入学等。规则颁布后,留日中国学生视其为镇压革命运动、剥夺留学生就学自由的产物,展开大规模的反对运动。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Zhū’ěrgétè【综】清时蒙古镶黄旗(259),驻防吉林正蓝旗(259,260)中均有珠尔格特氏。又,清驻防宁古塔正黄旗中有朱尔格特氏(260),〔朱尔格特〕似即珠尔格特之异译。
官署名。元始设,隶翰林院,为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代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掌章奏文移。清代设于内阁。掌章奏文移,管理吏役及收藏图籍等事。设学士十员,满六人,
1867—1938清外蒙古赛音诺颜部中左末旗人。襄亲王策棱嗣六世孙。娶庆亲王奕劻女,为宗室额驸。同治十三年(1874),袭扎萨克亲王。光绪十九年(1893)起,历任清廷御前大臣,镶白旗蒙古、正红旗满洲
字扬云。广东番禺(今广州)人。康熙中举人,官清河知县。后被罢职。曾被荐举鸿博,因部议阻碍,未试而返。【介绍】:宋歙州祁门人,寓居宣州宣城,字伯通。许规子。幼丧父,事母以孝闻。真宗大中祥符中封泰山,加恩
官名。高昌国置。位在令尹之下,与交河公皆由王子出任。除国政大事由高昌王决定外,其余事务则由世子与交河公及本官随状断决。
?—1433明初辽阳(今属辽宁)人,原名买驴。蒙古族。洪武二十年(1387)附明太祖,更名。建文元年(1399)授永平卫百户。后以参加靖难之役,永乐时迁都指挥使,数从北征,进都督佥事。宣德初以曾宿卫东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正一命。
【介绍】:宋华亭人。尚气节,有古义侠风。友客死无子,后事全赖以清,将遗物归其弟妹。过客王氏寄为官所得财物于以清处,王卒,封还之。屡辟不赴,隐居萧塘以终。
1797—1858清河南鹿邑人,字仲升,又字靖侯。嘉庆进士。历任御史、知府、按察使、布政使等职。道光二十六年(1846)升广东巡抚。二十八年擢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二十九年,借广州城乡社学群众声势,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