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颁刑部格
一称神龙散颁刑部格。唐律令文书。已佚。敦煌石室有部分残文,分见伯希和3078号与斯坦因4073号文书。题“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右丞上柱国臣苏瓌等奉敕删定”,可证其为神龙元年(705)所定《散颁格》中的刑部格。残文共十六条,主要为对伪造官文书印、官吏赃罪、盗诈、私铸钱、略卖奴婢、“光火劫贼”及其窝藏者等罪的处罚。与律文相比,其用刑为重。如伪造官文书印,先决杖一百,头首配流岭南远恶处,不在会赦之限,而《唐律·诈伪律》则只流二千里。他刑亦多类此。另罗振玉辑《百爵斋丛刊》亦收残文一卷。
一称神龙散颁刑部格。唐律令文书。已佚。敦煌石室有部分残文,分见伯希和3078号与斯坦因4073号文书。题“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右丞上柱国臣苏瓌等奉敕删定”,可证其为神龙元年(705)所定《散颁格》中的刑部格。残文共十六条,主要为对伪造官文书印、官吏赃罪、盗诈、私铸钱、略卖奴婢、“光火劫贼”及其窝藏者等罪的处罚。与律文相比,其用刑为重。如伪造官文书印,先决杖一百,头首配流岭南远恶处,不在会赦之限,而《唐律·诈伪律》则只流二千里。他刑亦多类此。另罗振玉辑《百爵斋丛刊》亦收残文一卷。
官名。明制于锦衣卫置中左右前后五所,各以指挥使为主官,各所又分领銮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十司,统领校尉,掌卤簿仪仗及直驾拿人直宿等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明浙江嘉兴人,字润卿,号春门,自号竹浪老人。工书善画。书先师法赵孟頫,晚爱张伯雨,足与姚绥颉颃。其画前追倪瓒、黄公望,后仿文徵明、沈周诸家,与李日华、陈继儒相埒。
书名。明王士性撰。六卷。作者宦迹两京、四川、云南、两河,历览名山大川。晚年据其亲身见闻著成此书。记述各地山川名胜、关塞险要、物产民俗,以及河漕、马政、屯田、盐政、农民起义、西南少数民族情形。第六卷《四
同“朝歌屠叟”。唐李白《鞠歌行》:“朝歌鼓刀叟,虎变磻溪中。”
同“旗亭画壁”。庞树柏《西子妆》词:“旗亭画句,只赢得啼痕无数。”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粟(sù速):谷子。此典本指少量布和谷子。比喻汉文帝刘恒和弟弟刘长间利害冲突不能相容。后以此典形容兄弟间有利害冲突而不能忍让。刘长(前198年——前174年),汉高祖刘邦的小儿子。汉高祖十一年(前19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即“萨斯迦班弥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