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誓碑
南宋初相传宋太祖于建隆三年(962)曾秘密刻一碑,立于寝殿之夹室,称为誓碑。誓词三行,内容大略为:一、柴氏(周世宗)子孙有罪不得加刑;二、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要求子孙遵守。传说誓词文句虽略有出入,但主旨基本相同。据近人考证,太祖誓碑之说确实可信。
南宋初相传宋太祖于建隆三年(962)曾秘密刻一碑,立于寝殿之夹室,称为誓碑。誓词三行,内容大略为:一、柴氏(周世宗)子孙有罪不得加刑;二、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要求子孙遵守。传说誓词文句虽略有出入,但主旨基本相同。据近人考证,太祖誓碑之说确实可信。
桐城(今属安徽)人。夫亡。家贫,舅欲使改嫁,坚不从。家益贫,将以氏偿债。乃咽头发死。
?—1647明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崇祯十四年(1641)归附张献忠,为其婿,以智谋受信任。十七年任左丞相。挑拨离间农民军内部团结。张献忠死后,被艾能奇所杀。
读音:Shēng【源】 ①系自姬姓。春秋时蔡大夫声子之后。公孙归生子朝,故为朝氏,谥声子,故又为声氏(9,12,14,60)。声氏迁晋公,拘于铜鞮,见《吕览》。故声氏为韩之先君(17)。②系自芈姓。楚
在今河南陕县东北三门峡人门岛东。《清一统志·陕州直隶州一》:公主河“在州东北四十里三门山之左。唐开元中,凿此通漕,以避三门之艰,流百丈许,复入河”。
《后汉书.陈蕃传》:“鄙谚曰:‘盗不过五女之门。’以女贫家也。”封建社会里妇女无经济地位,家有五女,家庭负担就重。五女既嫁,家亦贫困。“盗不过五女之门”谓盗不临贫苦之家。
读音:Lì【源】 ①三国时吴国孙秀奔魏,改姓励氏,见《吴志》(9)。②清初礼部尚书励杜讷,本姓厉,清仁皇帝赐姓励氏(24,60)。【布】陕西城固(383)、江西萍乡(371)、浙江萧山(209)、宁波
宋朝龙图阁直学士俗称。
①即三国之吴国。以皇室姓孙,史称孙吴。参见“吴”。②即“陈惠公”。
官名。(1)唐代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2)宋代置二人,隶大理寺。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3)宋代置,隶刑部。掌记录各地
①一作雁门。战国魏地。在今山西河津市南。《史记·秦本纪》:孝公二十四年(前338),“与晋战雁门,虏其将魏错”。《史记》司马贞索隐引《竹书纪年》作“岸门”;《魏世家》:哀王(当作襄王)五年(前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