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解
分解肢体的酷刑。《史记·秦始皇本纪》: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
分解肢体的酷刑。《史记·秦始皇本纪》: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
明陕西富平人,字昭季,号鷃庵。洪武时举明经,为东宫侍书。十五年(1382)出任云南左参政,升左布政使,治行天下第一。在滇十七年,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皆所裁定。建文初,召为吏部尚书。成祖即位,令解职,惧而
官署名。秩从六品,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上都金银器皿制造。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介绍】:见本寂。
①在今浙江杭州市西灵峰山下。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卷9:灵峰寺“故名鹫峰禅院,晋开运间吴越王建。宋治平间改赐今额”。②今湖北黄梅县东北乌牙山。明曹学佺《名胜志》:“乌牙山上有灵峰院唐白居易所撰碑。”
官制用语。宋代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在今广东电白县东南博贺、龙山二镇。清同治 《广东图说》 卷56电白县: “西南海中有博贺岛,海艘云集。上有炮台。”
?—1883清满洲正蓝旗人,字蔼云,号春圃。咸丰进士。其父文蔚为驻藏大臣。光绪三年(1877)授内阁学士、刑部右侍郎,旋改吏部左侍郎兼户部右侍郎。五年迁吏部右侍郎,改吏部左侍郎。次年擢都察院左都御使,
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秦汉时,常由县丞、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其后,各代均相沿袭。《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在今湖南永州市北。唐柳宗元 《永州铁炉步志》: “江之浒凡舟可縻而上下者曰步。永州北郭有步曰铁炉步……盖尝有锻者居,其人去而炉毁者,不知年矣,独有其号冒而存。” 宋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3: “岭南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