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读音:yáng chéng以所封邑为氏。汉世多此姓。(见《姓氏考略》)▲<汉>阳城延,军匠,封梧侯。
匈奴王号名,地位次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属官有骨都侯、尸逐骨都侯、日逐、且渠、当户等。有自己的部土,掌本部人民兵众。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见“锡伯族”(2364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南史.陈暄传》:“故江咨议有言:‘酒犹兵也,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酒可千日而不饮,不可一饮而不醉。’”意谓酒能消愁犹如兵能克敌一样,后因以“酒有兵”表示以酒消愁。宋苏轼《王巩屡约重九见访》
官署名。简称录勋司。清代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典属司。
相传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武夷山古为仙人武夷君神宅,汉武帝听信越巫,曾遣使祭之。朱熹《武夷山图序》疑此山前世为夷落所居,武帝所祀者或即其君长。一说“武夷”为夏少康庶子“无余”的同名异写。因其为越人始祖
官署名。清末置,掌海军统计事务。内部分设会计、统计两科。
【介绍】:隋僧。犍陀罗国人,姓金步氏,译名德志。父为国之宰辅。崛多髫龀之年立愿出家。随本师历游诸国。北周明帝武成时初至长安。武帝时为造四天王寺居住。寻西还,至突厥,为所留。入隋,文帝开皇中再入京师。召
清代罗罗(彝族)的一部分,居开化府永平里(今云南马关县八寨),实为元明以来自武定府迁移至此之“罗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