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役户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寡,征钱,此外又征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由于负担过重,因而遇役多逃避。泰和六年(1206),定课役户全户逃者徒2年,赏告者钱5万。先逃者以百日内自首,免罪。如实销乏者,内从御史台,外从按察司,体究免之。无物力者没有这些负担,称不课役户。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寡,征钱,此外又征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由于负担过重,因而遇役多逃避。泰和六年(1206),定课役户全户逃者徒2年,赏告者钱5万。先逃者以百日内自首,免罪。如实销乏者,内从御史台,外从按察司,体究免之。无物力者没有这些负担,称不课役户。
官名。三国魏明帝置。《三国志·王肃传》: “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官名,三国魏明帝青龙四年置。《三国志·魏书·明帝纪》:“(青龙四年)夏四月。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三国志·魏书·王
在今四川剑阁县北。北宋淳化五年(994),王继恩攻李顺,由小剑门路入研口寨,即此。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五代时永康人,字秀川,别号真一子。善修炼养生之道。仕后蜀。孟昶时为尚书祠部员外郎。尝分魏伯阳《参同契》为九十章而注之,曰《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官署名。西晋置,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隶大鸿胪。设令、丞以掌署事。北齐、隋、唐沿置。宋朝省,金朝复置。官署名。秦汉置典客,即后代的大鸿胪、鸿胪寺。隋、唐两代设典客署,属鸿胪寺,掌管接待外国宾客等事,其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二曾任简任文官
读音:sù旧云:周文王之子郕叔之后,以谥为氏。(见《通志·氏族略·以谥为氏》)。《韵谱》曰:八元中之仲堪谥肃,后世以为氏。(见《古今姓氏书辨证》)。周卿士成公肃之后,以谥为氏。(见《元和姓纂》)
原为宋代特磨道(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东部)僚人。因长期受侬氏统治而改称。原聚居广南府,元、明、清时散居附近州县,自称“布侬”。为壮族的一部分。
一卷。作者不详。此书旧本题吴沆著。本书实际并不是吴沆所自撰,是后人辑其论诗而成编。此书与一般以杂记文坛上的旧闻轶事为主的诗话著作不同,本书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吴沆有关诗歌创作的心得和认识。还收录了吴沆本人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七日公布的《实业部专门委员会规则》,掌理全国实业及国民经济状况的调查,实业设计,实业法规与商约草案的研究,以及部长交议事项。设专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