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子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①官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第四品。晋、宋、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南朝宋置为“五威将军”之一,第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为第四品下,二十三年为从四品。②武散官名。金朝始置,以授正五品上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人镜”。清曹溶《答顾宁人》诗:“自知良独难,人鉴庶为宝。”【词语人鉴】 汉语词典:人鉴
【生卒】:861-940字龙府,洛京河清(今河南济源)人。出身官宦世家,唐宣宗外孙。自唐末至后梁,历任秘书郎、集贤校理、谏议大夫、给事中。后唐时为数部侍郎、尚书左右丞。后晋初年,以户部尚书致仕。一生凡
即今山西方山县南峪口镇。《清一统志·汾州府》 “吴城镇” 条下: 峪口镇 “在 (永宁) 州北。有堡”。(1)在北京市平谷区西部。面积65平方千米。人口3.1万。镇人民政府驻峪口,人口5980。镇区明
亦作夙沙。炎帝时诸侯国。在今山东滨海之地。《太平御览》 卷865引 《世本》: “宿沙作煮盐。”宋衷曰: “宿沙卫,灵公臣,齐滨海,故卫为鱼盐之利。” 《水经· 涑水注》: “吕忱曰: 宿沙煮海谓之盐
唐羁縻都督府名。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于铁勒同罗部,故地在今俄罗斯布里亚特东南部契科伊河以南及蒙古国伊罗河以东一带。隶于燕然都护府。后改隶瀚海、安北都护府,约八世纪中叶废。
又称《滇粤陆路通商章程》或《中法天津协定》。援《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订立的不平等商约。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1886.4.25)由清政府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M.G.Gogordan,1
①在今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建,初名光林寺。隋仁寿二年(602)改名宏业寺。唐开元间又改名天王寺。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改名大万安寺。元末寺毁于兵火,明初复建,宣德十年(1435)改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