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通行宝钞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元宝钞、至元钞。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因中统钞行之年久,物重钞轻,钞值跌落,改行至元钞。面值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百文、1贯、2贯共11等。与中统钞并行,每1贯文当中统钞5贯文,2贯易银1两,20贯易赤金1两。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行至大银钞,每1两准至元钞5贯。至元钞“终元之世,盖常行焉。”(《元史·食货志一》)顺帝至正十年(1350)改行钞法后,仍通行故。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元宝钞、至元钞。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因中统钞行之年久,物重钞轻,钞值跌落,改行至元钞。面值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百文、1贯、2贯共11等。与中统钞并行,每1贯文当中统钞5贯文,2贯易银1两,20贯易赤金1两。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行至大银钞,每1两准至元钞5贯。至元钞“终元之世,盖常行焉。”(《元史·食货志一》)顺帝至正十年(1350)改行钞法后,仍通行故。
官名。又称“元司马”。春秋时晋国置。晋国军制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中军司马隶属于中军尉,掌执军法。大夫爵。《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杨伯峻注:“其仆,为扬干驾车者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楚汉战争中刘邦与项羽的最后决战。汉王四年(前203),项羽与刘邦媾和,相约以鸿沟为界,西属汉,东属楚,随即引兵东归。刘邦听从张良、陈平建议,背约追击。次年,刘邦约集韩信、彭越等率兵合围项羽于垓下(今河
在今山西繁峙县西。明成化三年(1467)繁峙县曾移治于此。
代行大司马之职。《后汉书·光武帝纪》:“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大司马掌军事。参看“大司马”条。
汉.刘安主编《淮南子.说山训》:“楚王有白猿,王自射之,则搏矢而熙(嬉戏)。使养由基(春秋楚善射之人)射之,始调弓矫矢,未发而猿拥柱号矣。”楚王自射白猿,猿知王不忍射,故嬉戏不惧。王使养由基射猿,猿惧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①简称王府。清光绪三十年(1905)色旺敖力布建。在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北查干补力格苏木。清为四子部落旗驻地。1952年迁驻乌兰花镇。②又作喀喇沁王府。即今内蒙古喀喇沁旗西南四十里王爷府镇。清
大节:指生与死的考验。不可夺:意为不可夺其志。 面临生死考验而不动摇屈服。语出《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汉书.师丹传》:“临大节而不可夺,可
十八卷。《薠川》集 八卷。明陈与郊(1546-1612)撰。与郊,字广野,号隅阳,别署玉阴仙史,亦署高漫卿。浙江海宁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因母忧而归故,不复出。著述颇丰。其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