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地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一卷。清茆泮林(生卒年不详)撰。泮林已有《毛诗注疏校勘记校字补》,已著录。泮林著此书的目的,是因为《吕氏春秋》十二纪正文及注,各纪后人改易。同人毕沅所校,只据《礼·月令》,而《朱子经传通解》附注吕本,
唐显庆三年(658)置,属柘州。治所在今四川红原县南境。天宝初属蓬山郡。乾元初属柘州。广德后地入吐蕃。古县名。唐仪凤元年(676年)置,治今四川省红原县南。属柘州。广德后地入吐蕃。
【介绍】:春秋时郑国人。郑灵公弟。灵公为子公等所杀。郑人欲立去疾,去疾以立贤则己不肖,立长则有兄坚,辞不受。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
即“国子监司业”。官名。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唐置二人,为国子监祭洒之副,助祭酒教授生徒。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明、清皆置。见《宋史·职官五
即今越南北部河北省之求江(桥江)。《方舆纪要》卷112安南北江府:市桥江“在府西,东南流入富良江。自广西入安南者,江为必由之道。亦谓之乾满江”。
【介绍】:春秋时郑国人。事文公,为卿。文公曾问礼于武子。郑穆公元年,从商人弦高处得知秦将攻郑,杞子等三人又在客馆厉兵秣马,以为内应。穆公使武子去辞谢,杞子等三人知郑已有备,即逃离郑。
1037—1111北宋福州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字冲元。嘉祐八年(1063)进士第一,签书昭庆军判官,治平中通判明州。神宗召对,除集贤校理、同知礼院,编修中书条例。熙宁四年(1071),特命判吏部流内
读音:Tǎyīér元代蒙古族姓氏,为元蒙七十二种姓之一。陶宗仪 《南村辍耕录》 收载; 《续通志·氏族略》译作“塔尼勒”。
昭宗子。乾宁四年封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