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位:本位,指本分所守之位。 所思所虑不超越本位。 表示考虑问题,要在本职范围以内。语出《易.艮》:“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三国.蜀.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思虑》:“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故君子思不
①授官之符。北朝授官即给告身。《北齐书·傅伏传》:“周克并州,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傅)伏”,“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即给告身”。唐代程式完备,授官按品级分册授、制授、敕授、旨授、判补五种。前三
1668—1733清初直隶定州(今属河北)人,字恒麓。康熙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康熙二十七年(1688),充会试同考官。四十年,以侍读督学云南,多所建树,循例请增添教职,振兴昆明书院,著《性理
官名。三国吴置,孙休永安元年(258)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权势很大。十六国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地位亦重,仅在辅国、辅弼将军之下。南朝梁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拟武臣将军
?—1234金威州(今河北井陉北威州)人。贞祐二年(1214),领乡兵保威州西山,代威州刺史。兴定四年(1220),知真定府事兼经略使。受封恒山公,财富兵强,为九府第一。同年,降蒙古,为真定元帅史天倪
在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南七十余里。《方舆纪要》卷24太仓州崇明县:竹薄沙“即南沙尽处。外为大洋,内为内海,其西南与松江高家嘴相对,为内海之南门。……《海防考》:竹薄沙为吴淞之屏蔽,外为羊山,为陈钱,皆倭寇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火寻国”。
【介绍】:武元衡作。一作《赠送》。诗写一白衣女冠,飘然入梦。她若前往美女如云的越地,亦必能超然出群。诗以红莲、白莲对比,形象鲜明,清新可喜。
【介绍】:明松江府华亭人,字众甫,号明斋。万历十一年进士。官至卢龙兵备副使。工诗文,有《方众甫集》、《汝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