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嗣庭案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认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头,下查嗣庭狱。查嗣庭在狱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尸。其亲属或被杀,或被流放。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认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头,下查嗣庭狱。查嗣庭在狱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尸。其亲属或被杀,或被流放。
读音:Zhéěrdé【源】 清满洲八旗姓。凡六派,出界凡、乌喇、哈达、乌喇哈达、长白山、板城寨子村等地(23,63,180,260)。【人】 哲尔德顾山,清满洲正黄旗人,世居界凡,由佐领从征山东有功,
又名姚家廊下。即今上海市金山县南廊下镇。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金山县: “廊下镇在治南二十四里。”在上海市金山区南部。面积36.2平方千米。人口2.5万。镇人民政府驻廊下,人口1300。相传明万历
?—1505明广西思恩州土官。壮族。都指挥使岑瑛之孙,思恩州知府岑鐩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袭父职。弘治十二年(1499),田州知府岑溥为子岑猇所杀,土目黄骥、李蛮趁机相互争权。奉督府命护卫岑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正二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乐部中士”。职掌参见“大司乐中大夫”。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名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啜米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拉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众附唐,
二卷。不著撰人名氏。《千顷堂书目》有《明宣宗御制外戚事鉴》五卷。并释曰:此书于汉以下历代戚里之臣,举其善恶之迹,以及其最终所得吉凶,分类而列,共得七十九人。宣德元年四月书成,皇亲各赐一本。《四库》馆臣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普定穿洞旧石器文化遗址”(2294页)。
①官署名。唐朝置,分属所在州府而总隶于少府监,掌造钱币,置监一员,以所在都督、刺史判; 副监一员,以州府上佐判; 丞一员,以判司判; 监事一员,以参军或县尉知之。凡七监、武宗会昌(841—846)中增
明云南石屏州土舍。哈尼族。洪武时,居左能山下,开辟荒山,众推为长,因纳粮捍御安南有功,以其地为一甸,不属思陀,授左能寨长官司副长官世职。传至吴应科,降清,改授土舍,仍世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