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乙母
【介绍】:
战国时楚国人。其子江乙为郢大夫。宫中失盗,令尹罪乙,绌之。后,乙母亡布八寻。往见王,谓令尹不治,盗贼公行,当罪令尹。王以“令尹不知”对。母乃诉其子江乙非罪而被绌与此同。王乃复召乙用之。
【介绍】:
战国时楚国人。其子江乙为郢大夫。宫中失盗,令尹罪乙,绌之。后,乙母亡布八寻。往见王,谓令尹不治,盗贼公行,当罪令尹。王以“令尹不知”对。母乃诉其子江乙非罪而被绌与此同。王乃复召乙用之。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兽医事务。军一级设总马医官,镇一级设正马医官。
读音:shùn【源】 ①虞舜之支庶以舜为氏(17,60)。②春秋时晋贤人舜华之后(60,62)。【望】 河东(17,418)。【布】江苏武进(314)、北京(91)等地均有此姓。【人】 舜俞咨,宋延祐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在今湖北黄冈市西北长江中。东晋元兴三年(404),刘毅大败桓玄于此。
书名。清末高步瀛、陈宝泉编。一册。记述基督教教理、传教条约节要、基督教源流,及其传入中国始末、重要教案等史事。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直隶学务处编书课印本。
唐代南诏(今云南)地区指耕种官田的农业奴隶。无人身自由,人身依附于官家。樊绰《蛮书》卷七:“每耕田,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且有城镇长官派差监守催促之。所获粮食,按佃人家口数目分给
吴江(今属江苏)同里人。丈夫死,三日后自缢以殉。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史记.栾布列传》:“孝文时,(栾布)为燕相,至将军。……于是尝有德者厚报之,有怨者必以法灭之。吴楚反时,以军功封俞侯,复为燕相。燕齐之间皆为栾布立社,号曰‘栾公社’。”西汉栾布由奴隶当了将军,又封为
官名。宋置,掌修河决等事。见“提举河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