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处恭
【介绍】:
唐恒州鹿泉人。其祖父与张义贞祖父异姓同居,历三代百有余年。玄宗开元间御史廷奏旌表嘉其义。
【介绍】:
唐恒州鹿泉人。其祖父与张义贞祖父异姓同居,历三代百有余年。玄宗开元间御史廷奏旌表嘉其义。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委:送。禽:此指雁,古代婚礼中用作订婚的礼物,因此“委禽”即下聘礼的意思。《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徐吾犯,人名。【词语委禽】 汉语词典:委禽
【介绍】:清顺天通州人,字露仲,号啸笠。乾隆二十二年进士,官少詹事。曾侍仁宗及成亲王读。以避权贵归里。工书,学米芾、赵孟頫。有《啸笠山房诗》、《露仲诗文集》。
【介绍】:明福建福州人,字元盛。尝任广东三水、龙门教谕。官至昌化知县。有《藻轩闲录补续》、《词丛类采》。
即今福建武夷山市东南五夫镇。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巡司于此。
《三国志》卷十九《魏书.陈思王植》:“太和元年,徙封浚仪。二年,复还雍丘。植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三国魏.陈思王曹植,自伤怀才而不被重用,曾上《求自试表》,要求委任。后用为失意求用之
官名。春秋晋置。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使祭史先用牲于雒。”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掌管祭祀之事。《左传·昭公十七年》:“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性于雒。”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碑记名。刻于清嘉庆二年(1797),原立于南澳岛(今属广东)云澳港边,现移集于该岛碑廊。碑中规定进出该港船只的税收制度,以禁止各种额外勒索。碑文中记有单桅船、龟仔船、五块底船、三块底船、䑩
二卷。宋傅林(生卒年不详)撰。傅林,籍贯不详,约生活于北宋初年,官至律学博士。五代后周显德年间,窦仪等作《刑统》一书,北宋初年颁行。傅林认为《刑统》不便记忆,便写下了《刑统赋》,并自己作了注。《四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