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
【介绍】:
十六国时后赵太原邬人,字季子。识石勒于微时,并予资助,由自感恩。后勒攻李恽,将坑其降卒,得敬,即署为上将军,免降者死,使降卒属之。晋成帝咸和七年,敬佐勒取樊城、襄阳,为陶侃所败。
【介绍】:
十六国时后赵太原邬人,字季子。识石勒于微时,并予资助,由自感恩。后勒攻李恽,将坑其降卒,得敬,即署为上将军,免降者死,使降卒属之。晋成帝咸和七年,敬佐勒取樊城、襄阳,为陶侃所败。
见“苏小小”。
即“希迁”。
同“鞭尸”。唐李白《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旅》诗:“运开展宿愤,入楚鞭平王。”
在今湖南蓝山县西一里。明置巡司于此。后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六册。赵僎(生平不详)撰。僎明代南直海(今江苏东海)人。赵《自序》云:“言《礼记》之作,本于人心之思。《曲礼》曰:‘毋不敬’,即缀之曰‘俨若思’,思其敬之象;而《礼》之精乎三千三百,一敬也,一思也。不
官名,汉置,掌开采铜矿、铸铜器。佐官有丞。参看“铜官”条。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介绍】:清江苏六合人,字子年,一字子权,号纪村。画称能品,山水宗董源、吴彬诸家。有《江麓草堂集》、《雨香斋稿》。
文集。唐崔咸撰。《旧唐书·崔咸传》谓有文集二十卷。《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崔咸集》二十卷。其后未见著录。作品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