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楷雾
源见“五里雾”。指云雾。宋文同《华山》诗:“岩头漠漠卫卿云,谷口纷纷张楷雾。”
源见“五里雾”。指云雾。宋文同《华山》诗:“岩头漠漠卫卿云,谷口纷纷张楷雾。”
?—1271察合台汗国第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也孙都哇之子。初随从忽必烈汗。至元二年(1265,一说三年),奉忽必烈命归汗国执政,废斡儿干纳擅立之木八剌沙,自立为汗。背叛元廷,夺取元
陈延杰注。1938年7月由长沙商务印书馆印行,为当时所编《国学小丛书》之一种。全书按诗体分类编排,注解以征引方式为主,兼以简要串讲诗意。该书乃是宋代以来张籍诗的第一个注本。
法定的十种重大罪名。北齐始定“重罪十条”,隋代正式列入法典。唐宋因之,沿至明清。为历代法律中最重之罪名。即谋反(企图推翻统治)、谋大逆(企图毁坏皇室宗庙、陵墓、宫殿)、谋叛(企图叛国投敌)、恶逆(殴打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四卷。明汪廷讷撰。汪廷讷,字昌朝(一作昌期)无如,号坐稳,别署无无居士、全一真人,清痴叟。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此集为古今体诗一卷、词一卷、南北曲一卷、随录一卷。萧和中序称,廷讷本有《环翠堂集》三十
即“中兴将帅别传”。
宋处州缙云人,一说处州龙泉(今均属浙江)人,字文虎。笃学守道,安于静退。进士及第,处选调二十年。尝为常州州学教授、左宣教郎、太常博士、守尚书司封员外郎。绍兴三十年(1160),以左奉议郎守尚书司封员外
【介绍】:见孙偓。
累官桢州刺史,奉行省命徙州人于金胜堡屯守。与元军战,受箭伤,为部将张提控挟持降元,不屈而死,诏赠官六阶,升官三等。【介绍】:金人。仕至桢州刺史。蒙古兵至,拒战中流矢,花帽军张提控胁使出降,不屈,被杀。
【介绍】:宋邵武光泽人,字时可。李闳祖弟。从学朱熹,用心精切。编有《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