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夺之魄
《左传.宣公十五年》:“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魄:魂魄。“天夺之魄”,意谓上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了。
《隋书.杨玄感等传论》:“天夺之魄,人益其灾,群盗并兴,百殃俱起,自绝民神之望,故其亡也忽焉。”
主谓 天夺去他的魂魄。指将不久于人世。《左传·宣公十五年》:“原叔必有大咎,~矣!”△多用于人的寿命方面。→天夺其鉴 天褫其魄。也作“天夺其魄”。
【词语天夺之魄】 成语:天夺之魄汉语词典:天夺之魄
《左传.宣公十五年》:“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魄:魂魄。“天夺之魄”,意谓上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了。
《隋书.杨玄感等传论》:“天夺之魄,人益其灾,群盗并兴,百殃俱起,自绝民神之望,故其亡也忽焉。”
主谓 天夺去他的魂魄。指将不久于人世。《左传·宣公十五年》:“原叔必有大咎,~矣!”△多用于人的寿命方面。→天夺其鉴 天褫其魄。也作“天夺其魄”。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广东大埔县东南高陂镇。《明史·地理志》 大埔县:“西南有乌槎巡检司,后迁高陂。”
官名。北魏前期临时设置。
西晋置,属桂林郡。治所当在今广西东北部融江及红水河下游一带。后废。
①形容险阻。杜甫《提封》:“借问悬车守,何如俭德临。”②古代年七十而致仕,家居废车,故以“悬车”谓官吏退休。白居易《不致仕》:“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亦代指七十岁。白居易《宿香山寺酬广陵牛相公见寄
谓一笔涂去。宋代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参政范文正公》:“公取班薄,视不才监司,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后谓不算前帐为“一笔勾销”。【词语一笔勾】 汉语词典:一笔勾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造舰事务。
即“卜鲁罕”。
在今广西横县西五里。《寰宇记》 卷166宁浦县有 “鸣石山”。雍正 《广西通志》 卷15横州:“鸣石山在城西五里。《山海经》 云: 长石之山,洪水出焉,山多鸣石。即以此名。”
在今江苏吴县西南。明王鏊 《姑苏志》 卷9: 楞伽山 “一名上方山。在吴山东北,其顶有浮图”。东北为茶磨屿,以其三面临水,故以屿名。俗称磨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