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椹
《东观汉记》卷十六“蔡顺”:“蔡顺字君仲,汝南人,至孝。王莽乱,人相食,顺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云:‘黑与母,赤自食。’贼异之,遗盐二斗,受而不食。”
此事又载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周磐传》附蔡顺。
黑椹成熟,味甜,放给母亲吃;赤椹未全熟,味酸,故留以自食。后因以“分椹”用为孝亲的典故。
五代晋.李瀚《蒙求集注》:“王祥守柰,蔡顺分椹。”前句用晋王祥“抱树泣”的故实,后句即用此事。
《东观汉记》卷十六“蔡顺”:“蔡顺字君仲,汝南人,至孝。王莽乱,人相食,顺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云:‘黑与母,赤自食。’贼异之,遗盐二斗,受而不食。”
此事又载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周磐传》附蔡顺。
黑椹成熟,味甜,放给母亲吃;赤椹未全熟,味酸,故留以自食。后因以“分椹”用为孝亲的典故。
五代晋.李瀚《蒙求集注》:“王祥守柰,蔡顺分椹。”前句用晋王祥“抱树泣”的故实,后句即用此事。
奉春,指西汉刘敬。刘敬封奉春君,故称。刘敬在初定都时曾力排定都洛阳之议,分析了定都关中的长远利益,为高祖采纳。后又献与匈奴和亲之策,高祖称善。见《汉书·刘敬传》。后以“奉春长策”为谋臣献策之典。徐夤《
官署名。(1)清代吏、礼、兵、刑、工五部所属机构,掌理满文档案。分别由各部堂主事兼管,吏、礼、兵、刑四部各二人,工部三人,均为满员。(2)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置提调二
北周宣政元年(578)置,治所在汲郡(今河南浚县西南淇门渡)。隋开皇初郡废,大业初改为汲郡。唐武德元年(618)复置卫州。贞观元年(627)移治汲县(今卫辉市)。天宝元年(742)改为汲郡,乾元元年(
官秩等级,因所得俸禄以米谷为准,故以“石”名之。汉朝二千石为中央政府机构的太子太博、太子少傅、将作大匠、詹事、水衡都尉、内史等列卿,及州牧郡守、诸侯王国相一级官员。月俸谷百二十斛,一年得谷一千四百四十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楚筵辞醴”。指汉代楚元王刘交为穆生准备的甜酒。谓受到礼遇。清吴雯《赠朱赞皇》诗之一:“荣设穆生醴,歌免冯驩鱼。”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元顺帝年号(1341—1370)。凡三十年。1368年元亡,顺帝北走应昌,仍用至正年号。
南宋乾道八年(1172)置,即今福建晋江市东南永宁。元改为永宁寨。
官府分批运送大宗货物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以运送所征赋米,亦运送食盐及其他物产。唐广德二年(764),刘晏为河南、江、淮转运使,督租庸、铸钱、盐铁诸事,造船二千艘,每艘载米千斛,十船编为一纲,每纲三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