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看字典-汇聚中文经典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审判厅

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理院宗室觉罗一审案。置厅丞一人。下设民科一庭,刑科一庭,各置推事三人。另置典簿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四至六人。分厅除不置厅丞外,余同。附设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未置于各省省城,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准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全国设高等审判厅共二十二厅,各厅设厅丞一人,秩正四品;推事六人(民、刑事庭各三人),秩从五品;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二人,秩从七品;录事四人,秩正九品;山西厅增设看守所官二人,秩从八品;此外并可酌设承发吏、庭丁各员。本厅审判,于重罪为第二审,轻罪为终审,采取合议制,以推事三人合议执行。北洋政府沿置,旋改厅丞为厅长,设推事若干人掌理审判事务。主要审理不服地方审判厅第一、第二审的判决而上告的案件,或不服地方审判厅的命令,按法律而依法抗告的案件、厅内设置庭数,依事务繁简决定,庭长由推事兼任。审判依清末之制采取合议制,由推事三人组织合议庭执行。但审理上告案件时,厅长得根据所审案件情形,临时增加推事至五人。合议庭以庭长为审判长。厅内置书记厅,设书记官长一人,分置总务处和民刑事处。总务处分设文牍、统计、会计三科,民刑事处分设民事、刑事两科。

猜你喜欢

  • 内大夫

    周朝未经王命而由诸侯国君任命的大夫。《谷梁传·文公二年》: “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行觉

    【生卒】:708—799【介绍】:唐僧。涿州巨鹿人,俗姓刘。幼出家,后于永泰寺纳戒。至洛阳,谒荷泽神会,得悟玄理。游方至荆州,挂锡国昌寺,传法于荆楚间。

  • 柳枝词

    【介绍】:①贺知章作。见《咏柳》。②(全)何希尧作。唐代诗人的《杨柳枝词》(或《柳枝词》)皆用七绝形式来写,内容仍与杨柳有关。在汉语里,“柳”、“留”谐音,然而,袅娜柳枝事实上却无力挽留行人的脚步,正

  • 周晋

    【介绍】:宋济南人,后寓吴兴,字明叔,号啸斋。工书,酷嗜书籍金石,藏书四万余卷。理宗绍定四年为富阳令,人称“周佛子”。历监衢州,知汀州等。

  • 岳霖

    【生卒】:1130—?【介绍】:宋相州汤阴人,字及时,号商卿。岳飞第三子。官朝散大夫、敷文阁待制。岳飞下狱,秦桧令亲党搜其家,得御札数箧,存于左藏南库,霖请于孝宗还之。卒赠太中大夫。

  • 铅厂

    即今江西崇义县南四十五里铅厂镇。明正德十四年 (1519) 置巡司于此。集镇名。在云南省巧家县东部。铅厂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230。因清光绪年间在此办铅锌矿得名。产马铃薯、麦类、豆类等。为绵羊主产区。

  • 官名。僧官。《隋书·百官志(中)》:“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参见“都统”。

  • 驷隙

    同“驷之过隙”。《海录碎事.天部下》引南朝 梁 刘孝标文:“驷隙不留,尺波电谢。”按,《文选.刘孝标〈重答刘秣陵沼书〉》作“隙驷不留”。清顾炎武《丈夫》诗:“如何驷隙间,流光日已徂。”

  • 王继忠

    ?—1023北宋开封(今属河南)人。宋真宗即位前,得事左右。真宗即位,补内殿崇班,累迁至殿前都虞候,领云州观察使,出为深州副都部署,后徙定州。辽圣宗统和二十一年(1003),被辽军所俘,降辽。为户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