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审理正、审理副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审理所,置审理正一人,秩正六品,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其副职有审理副一人,秩正七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审理所,置审理正一人,秩正六品,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其副职有审理副一人,秩正七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隋开皇七年(587)改延陵县置,属绥州。治所在今陕西吴堡县西北四十里杨家塬。宋废。古县名。隋开皇七年(587年)改延陵县置,治今陕西省吴堡县北。属雕阴郡。唐初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兀的河千户所、乌登所。清代乌登河在墨尔根城(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南160里,出乌塔里山入讷谟尔河。今有人考定在靠近鄂霍次克海的乌达河流域。
见“盆奴里国”(1706页)。
【介绍】:见努尔哈赤。
《晋书.裴楷传》:“楷风神高迈,容仪俊爽,博涉群书,特精理义,时人谓之‘玉人’,又称‘见裴叔则如近玉山,映照人也。’”后因以“玉山”喻俊美的仪容。北周庾信《周柱国长孙俭神道碑》:“公状貌丘墟,风神磊落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破天荒”。形容头一回考试及第。宋叶適《送丁子植》诗:“已上破荒第,犹勤未见书。”
读音:Tóngluó【源】 唐时回纥外九部,第五姓为同罗氏,见《唐书》。同罗为铁勒之别部,以部为氏(60)。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云:“《唐书》: ‘回纥九姓,五曰同罗氏。’ (
官名。汉置,掌平诏狱。《后汉书·百官二·廷尉》:“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
战国时期青铜布钱。首端平直,方足,均有铸文。依具体形态差异又可分为:(1平首方足圆裆布,或称桥足布。约铸行于战国中期,属三晋。体形大小不一。平肩或圆肩。现所见者有“言(圁)阳”(今陕西神木东)、“安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