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院使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介绍】:唐徐州彭城人。刘藏器子。性俭静,美风仪。居亲丧,庐墓侧,诏筑阙表之。历国子司业,累迁工部尚书。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大水,诏知柔察民疾苦及吏善恶。迁太子宾客,封彭城县侯。卒谥文。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钦差大臣,办理外交及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故名。时由两江总督兼。二十四年,改两广总督兼。咸丰八年(1858),复归两江总督兼。十年,改南洋通商大
【介绍】:宋酃人。积学好古,宁宗嘉定中建台山书院,聘明经之士从事教学,赠田百二十亩为学田,以赡生徒。
清刘光第(1859-1898)撰。刘光第,字裴村,四川富顺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刑部主事,戊戌因陈宝箴荐,与杨锐、谭嗣同、林旭同充军机章京,参与新政,八月太后训政,六人同被诛,史称“戊戌六君
同“胯下韩侯”。元陈基《淮阴杂兴》诗:“老来易感山阳笛,年少休轻胯下人。”【词语胯下人】 汉语词典:胯下人
喻指仕途凶险。或喻蒙冤被害,后悔莫及。李白《行路难三首》之三:“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亦作“上蔡呼鹰”。李白《留别王司马嵩》:“呼鹰过上蔡,卖畚向高岑。”参
同“含沙射影”。唐白居易《读史》诗之四:“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巧言构人罪,至死人不疑。”
【介绍】:李贺《马诗二十三首》其十二诗句。批竹,谓其耳朵如削尖的竹子;攒耳,谓两耳聚拢向上;桃花,马的毛色状如桃花斑点,桃花马为良马。描写幼马虽未雄壮,但已英姿初显。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