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注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窠阙,称为改注。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窠阙,称为改注。
①《淮南子·说山训》:“为鱼德者,非挈而入渊;为猿赐者,非负而缘木,纵之其所而已。”意谓想要施惠于鱼和猿猴,并非非要带着鱼一起到水里去、背着猿猴一起到树上去,只要把它们放到它们应该去的地方即可。后因以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明陕西长安人,字孟蓋。晋爵子。万历时贡士。尝任光禄寺署丞。性狷介,廉洁自持,人称廉吏。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
又称遇耗银。清代逢闰年所加的折征地丁银两。夏历闰年加一月,各项政费遇闰亦加征一月之数。
读音:qiú wú【源】 仇猶亦作仇由,为周末小国(参见仇由氏),春秋时为晋智伯所灭,其后有仇吾氏(12,17,21)。 【变】亦作〔仇繇〕、夙繇、〔厹猶〕(17)。历史上罕见复姓。《中文大字典》收载
即“韩厥”。
【生卒】:1390—1453【介绍】:明江西永丰人,字祖期,号春庵。永乐十三年进士。授南雄府教授。正统元年,擢御史,督南畿学校。尝上疏请正祠祭,除修斋设醮、禁立庵院、罢给僧尼度牒。官至山东按察副使。土
源见“诒燕”。谓留传给子孙后代。唐司空图《成均讽》:“清庙严禋,肃和鸣而侑飨;紫坛殷荐,受繁祉以贻孙。”【词语贻孙】 汉语词典:贻孙
惩罚一人,以警戒众人。《汉书.尹翁归传》:“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意同“杀一儆百”,做,同“警”。偏正 惩罚一个来警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