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俸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受罚俸处分者,只罚正俸,不罚恩俸。后改双俸俱罚。予告及休致人员奉旨赏给全俸者,只支正俸,不支恩俸。
由于恩赏而得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受罚俸处分者,只罚正俸,不罚恩俸。后改双俸俱罚。予告及休致人员奉旨赏给全俸者,只支正俸,不支恩俸。
由于恩赏而得的俸银。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俸银禄米制”。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书名。(1)近人王绍子编。辑录革命党人传记十二篇,计陆皓东、史坚如、徐锡麟、秋瑾、温生财、黄克强、陈英士、廖仲恺、朱执信、赵声、吴樾、宋教仁等篇。上海经纬书局发行。(2)中国国民党史料编纂委员会编著。
【介绍】:唐观州蓨人。李纲孙。高宗永徽中为太子左庶子。太子李忠被废还邸,官僚皆散,唯安仁泣拜而去,朝野义之。终恒州刺史。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 (446) 改统万镇置,治所即今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太和十一年 (487)为夏州、化政郡治。西魏大统十二年 (546) 为弘化郡治。隋为朔方郡治。唐贞观二年 (628) 改为朔方县。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国王郑仁昊年号。起止不详。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 (1283)从尚食局生料野物库分出,隶宣徽院。秩从五品,置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三员。
读音:Kūn/Kuen,Kwun【源】 系自姬姓。春秋时郑成公太子髠顽之后,见《姓源》(17,62)。【变】 亦作〔髡〕(91)。【人】 髠屯,春秋时郑国外仆,见《左传》(11)。
【介绍】:温庭筠作。见《池塘七夕》。
见“十武将军”。
南朝齐置。以隐士程珉之乡里得名。治今广东梅州市。属义安郡。隋唐属潮州。宋元属梅州。明属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为嘉应州,县省入。嘉庆十二年(1807)复置,十七年又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