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公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
县尉的别称。末洪迈《容斋诗话三》:“《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
县尉的别称。末洪迈《容斋诗话三》:“《随笔》载县尉为少公,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正用此也。”
明洪武四年 (1371) 置,属中都留守司。治所在今安徽凤阳县东北三十余里。清废。
西汉时楚人。卜者。通晓《易经》,习黄帝、老子之术,行卜于长安东市。汉中大夫宋忠、博士贾谊曾与之交谈。他认为尊官厚禄的官吏,受公俸,事私利,枉王法,猎农民,以官为威,以法为机,求利逆暴,无异于操刀劫人。
在今安徽阜阳市东北四十里。《方舆纪要》卷21颍州 “任城” 条下: “又博城在州东北四十里。《志》 云: 司马宣王使邓艾于此屯田,以备东南,盖仓城也。”
见“史记”(565页)。
西汉末年人。新莽时为中郎。因见百姓苦于“王田”法,乃上书言井田虽圣王法,废止已久,未可施行。莽知民怨,遂令百姓所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
二十卷。明靳学颜(约1549前后在世)撰。靳学颜,字子愚,山东济宁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闲存集》等。据集前于若瀛序称,“其所著有《闲存集》、《两城集》、《荒
古时长江下游主要津渡之一。在今江苏邗江县南瓜洲镇。《金史·海陵王纪》:正隆六年(1161)南侵,于采石大败,驻扬州,“会舟师于瓜洲渡,期以明日渡江”。旋被完颜元宜所杀。
傈僳语音译,或称“括扒时”,意为“荞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荞为氏族图腾。传说因该氏族成员长于种植荞,故名;另一传说谓远古时有一女子因食荞而受孕,所生之子成为荞氏族的祖先。
见“奇首”(1352页)。
西汉时人。韩安国仕梁时见其贤,推荐入仕。武帝元封七年(前104年后改为太初元年)他与公孙卿同任中大夫,见历法多谬误,朔晦月见,遂联合太史令司马迁等建议重新制定新历。后奉命与迁、射姓等议造《汉历》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