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卿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在今江苏扬州市。《清一统志·扬州府二》: 摘星楼 “在府城西北隅。《旧志》: 贾似道筑宝祐城,建楼于上,扁曰 ‘三城胜处’。摘星楼即其处也”。苏辙、秦观皆有诗。
同“东门之达”。唐顾况《大茅岭东新居忆亡子从真》诗:“东门忧不入,西河遇亦深。”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同“狂奴故态”。清袁枚《题严子陵像》诗:“教陪天子同眠易,要改狂奴旧态难。”
在今湖北武穴市西北。《方舆纪要》卷76广济县“武山湖”条下:“马口湖在县(治今梅川镇)西南八十里,西流入江为马口渡。《嘉熙对境图》:宋初南征, 自马口济江。”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天祥。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显英子。祖籍江西吉州庐陵人。弘治五年(1492),袭宣慰使职。奉调从征施州银山岭。六年,随征贵州都匀。七年,以随军赴贵州平苗之功
隋开皇十年(590)改受阳县置,属并州。治所在今山西文水县东十里旧城庄。《元和志》卷13文水县:“因县西文谷水为名。”大业三年(607)属太原郡。唐初属并州,天授元年(690)改为武兴县,神龙元年(7
即今黑龙江省萝北县西南尚志村。1942年东北抗联三军军长赵尚志殉难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尚志村。
十二卷。清褚廷璋(约1779前后在世)撰。褚廷璋字左莪,号筠心。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未详。乾隆二十二年(1757)召试,赐内阁中书。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降六品衔,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