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所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作为行政辅助机关,各县分设三至六区,各置区公所,设区长一人,酌设雇员一至二人,区警四至十二人。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作为行政辅助机关,各县分设三至六区,各置区公所,设区长一人,酌设雇员一至二人,区警四至十二人。
清代抗俄勇士。鄂伦春族。世居精奇尼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抗击沙俄殖民者的侵略中,袭杀抢掠牲口的俄人,缴获器械,向清政府驰报。
在今福建南平市北。《方舆纪要》卷97南平县:“考窠岭在府北。上有十二峰,平地耸起,高十余丈,中有捷路,直走郡城。旧置砦于此,曰鹅鼻头尖砦,为屯兵侯望处。”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
书名。(1)明南轩撰。二十五卷。以金履祥《通鉴前编》、陈��《通鉴前编外纪》合并删削而成。起自伏羲,终于周威烈王。然不明提纲分目之法,内容颇为冗杂,某些有关《尔雅》、《左传
【生卒】:?—1353【介绍】:元泰宁人,字廷美,少时力学,寡言语。文宗天历初中乡试,授郡文学,不就归。后死于兵乱。
西晋时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交纳之人口税。《晋书·食货志》:“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史记.张仪列传》附“犀首”:“犀首者(犀首,魏官名,若后虎牙将军),魏之阴晋人也,名衍,姓公孙氏。与张仪不善。”又附“陈轸”:“陈轸使于秦。过梁,欲见犀首。犀首谢弗见。轸曰:‘吾为事来,公不见轸,轸
【生卒】:1159—1232【介绍】:宋庆元府奉化人,字正之,号观省佚翁。胡谦弟。师事袁燮,文学为乡里表式。有《尚书释疑》、《观省杂著》。
【介绍】:元浑源人。孙威孙。初为监察御史,后袭顺天等路甲匠都总管。亦善制甲,又曾制叠盾,张则为盾,敛则合而易持。至元十五年,授保定路治中,有德政。成宗时,官至益都路总管,兼府尹,卒谥文庄。
【生卒】:691—768【介绍】:唐河东人,字伯英。登进士第。玄宗开元二十六年举文词雅丽科,历任清苑、获嘉、永宁尉。二十九年又举明四子科。授右拾遗,累迁礼部郎中、中书舍人、太常少卿。天宝十四载,宣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