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书
官吏名。①三国魏末复五等爵,诸公国置。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王国以下所置称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属官亦有此职。②唐朝为流外吏职。弘文馆、崇文馆皆置若干人,掌管图书。③元末朱元璋置,为国子监属官。吴元年(1367)罢。
官名。1、三国魏置,掌图书。魏末复置五等爵,公、侯国置典书,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沿置,王国以下置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也置此官。
2、唐朝弘文馆、崇文馆皆置此官若干人,掌图书。
3、元末明初朱元璋置,后省。
官吏名。①三国魏末复五等爵,诸公国置。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王国以下所置称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属官亦有此职。②唐朝为流外吏职。弘文馆、崇文馆皆置若干人,掌管图书。③元末朱元璋置,为国子监属官。吴元年(1367)罢。
官名。1、三国魏置,掌图书。魏末复置五等爵,公、侯国置典书,子男国置典书丞。两晋南北朝沿置,王国以下置典书令、典书长。南朝宋、梁东宫也置此官。
2、唐朝弘文馆、崇文馆皆置此官若干人,掌图书。
3、元末明初朱元璋置,后省。
征税凭证之一。清制,民间置买或典当田、房,均须报税立契为凭,每契价一两,征税三分。光绪二十八年(1902),湖北为筹集庚子赔款,于例征正税三分外,另征契捐三分。宣统元年(1909)又加征三分。每契价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宣徽院,设于成宗大德四年(1300),掌宫廷诸物出纳。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三国志.吴书.孙韶传》:“初,孙权杀吴郡太守盛宪。”南朝宋.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宪与少府孔融善,融忧其不免祸,乃与曹公书曰:‘……海内知识,零落殆尽,唯会稽盛孝璋尚存。其人困于孙氏,妻孥湮没,
同“姗姗来迟”。形容来得很晚。清 宣鼎《夜雨秋灯录三集.记钱姬假途脱籍事》:“有某者,蜀中大贾也,旅于吴,慕姬名,备蜀锦十端,踵门请见,丽珊珊来迟,贾恨相见晚。”清 周友良《珠江梅柳记》卷二:“有二美
一作昭纲、招刚。傣族土司属官。钱古训、李思聪《百夷传》:“昭纲,领千余人。”
清汪灏撰。此书又一名《树人堂读杜诗》,凡二十五卷。该书以编年为序,其编年所据为仇兆鳌《杜诗详注》本,而中间或有不合者,则稍加移易。前二十三卷为正集,存杜诗1407首。卷二十四为附录,录别本增入或他集互
字功明,安定朝那(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幼为外祖韦孝宽抚养,发奋向学,颇涉经史。周宣帝末为御正下大夫,助杨坚入宫。入隋,为豫、晋两州刺史,进平陈策。陈平任苏州刺史,遇江南民变,据城固守。以功进信州总管。
明永乐四年(1406)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吉林东丰县北。后废。明永乐四年(1406年)置,治今吉林省东丰县觉河流域。后废。
即今黑龙江林口县西北刁翎镇。1946年东北革命根据地在此置刁翎县。在黑龙江省林口县北部。面积673.8平方千米。人口4.2万。镇人民政府驻刁翎村,人口2810。清末为依兰府刁翎区,1927年改第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