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于京师置初级审判厅五,内城设三厅,外城设二厅。设刑科、民科推事各一人,秩从六品;录事二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本厅于轻罪为初审,由推事一人审断,取独任制。附设检察厅以掌检察之事。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审判厅,其组织和职掌与各省的初级审判厅同。参见“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于京师置初级审判厅五,内城设三厅,外城设二厅。设刑科、民科推事各一人,秩从六品;录事二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本厅于轻罪为初审,由推事一人审断,取独任制。附设检察厅以掌检察之事。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审判厅,其组织和职掌与各省的初级审判厅同。参见“初级审判厅”。
从今山西怀仁县西北至鹅毛口。长9.5公里。为同蒲铁路支线。日伪于 1945年修筑。次年被拆除。
宋朝大理评事别称。官名,也写作“廷平”。1、汉朝“廷尉评(平)”的简称,详“廷尉平”条。2、唐朝大理寺评事的别称。《容斋四笔·官称别名》:“大理为棘卿,评事为廷评。”3、宋朝大理评事的别称。
①东魏置。治今河南新蔡县。北齐废。②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南雍州置。治蔡阳县(今湖北枣阳市西南)。隋大业初废。③隋大业二年(606)改溱州置。治上蔡县(寻改汝阳县,今河南汝南县)。三年改为汝南郡。唐
【生卒】:?-839唐册为彰信可汗。后为其下所杀。(,参见《新唐书》217下/6130)
源见“玉堂金马”。谓翰林院代拟的诏令。麻,指皇帝颁诏用的麻纸。明高启《送王检校锜赴北平》诗:“莫道穷边成久别,待君归草玉堂麻。”【词语玉堂麻】 汉语词典:玉堂麻
【介绍】:明崇祯时内监。监视宣府军马甫逾月,即以册籍委顿,劾巡按御史胡良机落职。性狂躁敢言,朝中大吏倚以相互倾挤,言者多得罪。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清代内廷承担粗重杂役者,称苏拉。宫内各处及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部门均有之。②清代通指无职之闲散旗人。
汉末文学家,字子建。李峤《萱》:“还依北堂下,曹植动雄文。”杜甫《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文章曹植波澜阔,服食刘安德业尊。”
同“苍鹅出地”。清顾炎武《雒阳》诗:“赤伏看犹在,苍鹅起莫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