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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①指今吉林、黑龙江两省境之松花江。《金史· 世纪》: “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 ‘白山、黑水’ 是也。”

②即今黑龙江省及俄罗斯阿穆尔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境之黑龙江。《明一统志》 卷89女直: 黑龙江 “在开原城北二千五百里。源出白山,黑水靺鞨旧居此。南流入松花江”。清乾隆 《钦定盛京通志》 卷28: 黑龙江在 “ (黑龙江) 城东。古名黑水,亦曰完水,又名室建河,亦名斡难河。源出喀尔喀北界垦特山,土人谓之鄂伦河,会诸小水东北流,经尼布楚城南入内地,又东有库楞湖流出之额尔古讷河,自西南来会流。至雅克萨城南,折而东南流。至黑龙江城北九十里有精奇哩江之水,自北流入,绕黑龙江城东南流,又南受北来之纽勒们河,又东流与混同江会,自此合流,又东乌苏哩江自南流入,又折东北,受格林、洪衮诸河入海。凡会四江数大河水,其余小水无数”。黑龙江历为中国内河,唐设黑水都督府、室韦都督府,辽设五国部节度使,金设水达达路,元设征东元帅府,明设奴儿干都司等行政机构进行管辖。后金崇德八年 (1643) 沙俄殖民主义者波雅尔科夫始侵入黑龙江探险。清顺治七年(1650) 哈巴罗夫武装入侵黑龙江后,中国军民多次进行反侵略战争,康熙二十四年 (1685) 的雅克萨之战给侵略者极沉重打击。二十八年中俄双方全权代表签订 《尼布楚条约》,正式划分中俄边界,条约规定:“凡岭 (外兴安岭) 南 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 咸丰四年 (1854) 穆拉维约夫对黑龙江地区大举入侵,八年 (1858) 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 《瑷珲条约》,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地区,割给俄国。十年 (1860) 又签订不平等的中俄 《北京条约》,将乌苏里江以东及库页岛割给俄国。这样今黑龙江省境之黑龙江,遂成为中俄之界河。

③即今陕西勉县东褒水。《清一统志 · 汉中府一》: 褒水 “ 《县志》: 褒水在县东门外,一名黑龙江,自东北南流出褒谷,至县南二十里入汉江,曰两河口。历代为堰,溉田二千三百二十顷”。


亚洲大河之一。古称黑水、弱水、望建河。现名始见《辽史·道宗本纪》:“夏四月乙酉,泛舟黑龙江。”满语称为萨哈连乌喇。南源额尔古纳河出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西坡,北源石勒喀河(上源鄂嫩河)出蒙古国北部肯特山东麓,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端的恩和哈达附近汇合后称黑龙江。沿途接纳结雅河、松花江、乌苏里江等支流,注入鞑靼海峡。从黑龙江南北源汇合点起,到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伯力)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合点止,为中、俄界河。自上源至黑河市段为上游,江面狭窄,两岸陡峻,滩多流急;黑河市至乌苏里江口段为中游,河谷逐渐开阔;以下至河口段为下游,水流曲折,中多洲滩。以石勒喀河及鄂嫩河为源全长4370千米(中国境内3101千米),流域面积184.3万平方千米(中国境内88.85万平方千米),河口多年平均流量12500米3/秒。干流自漠河以下可通轮船。冰期长达6个月。流域内富森林及金、煤等矿,多珍贵野生动物。特产大马哈鱼、鳇鱼、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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