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水
今广西金秀、荔浦、平乐三县境内的荔浦河。《方舆纪要》 卷107平乐县: 荔水在 “府西四十里。自修仁县流经荔浦县,又东北流入界,至府西七里曰荔浦江口,入于漓”。
今广西金秀、荔浦、平乐三县境内的荔浦河。《方舆纪要》 卷107平乐县: 荔水在 “府西四十里。自修仁县流经荔浦县,又东北流入界,至府西七里曰荔浦江口,入于漓”。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zhū jì诸暨氏,彭姓分也。(见《路史》)与“诸稽”同。
即八哈塔。今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新唐书·地理志》 引贾耽 《四夷路程》: 末罗国 “又西北陆行千里至茂门王所都缚达城”。即此。
官名。传说黄帝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
①北宋咸平六年(1003)置,属府州。在今陕西府谷县西南。②北宋天禧二年(1018)置,属秦州。即今甘肃武山县治。熙宁五年(1072)改属通远军。崇宁三年(1104)升为县。金仍废为砦,元至元中复置县
竹编盛物器。多作长方形,亦有圆形者,圆形者或称箪。有盖。《说文》:“笥,饭及衣之器也,从竹司声。”“箪,笥也,从竹单声。”《礼记·曲礼上》:“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郑玄注:“箪、笥,盛饭
1138—1213南宋绍兴新昌(今属浙江)人,字文叔。隆兴进士,知嘉兴县。绍熙四年(1193),守监察御史。宁宗即位,改右正言。尝与留正论事不合,韩侘胄欲使挤之,不从;数论劾侂胄,遂被黜。侂胄死,朝论
在今四川汶川县东北。明宣德二年(1427),松潘土著起事,官军在黄土铺失利,即此。
①周代居统治地位者的通称。《诗·小雅·南山有台》:“乐只君子,民之父母。”②春秋以后指有道德或见识的贤者。《论语·学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文伟次子。起家员外散骑侍郎。轻率好酒。东魏兴和时,卒于乌苏镇城都督。(,参见《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