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帆屿
在今台湾省澎湖县南,将军澳屿东端。清高拱乾 《台湾府志》 卷1: 船帆屿 “形如船帆”。
在今台湾省澎湖县南,将军澳屿东端。清高拱乾 《台湾府志》 卷1: 船帆屿 “形如船帆”。
【介绍】:见王缙。
同“哭穷途”。唐杜甫《陪章留后侍御宴南楼得风字》诗:“此身醒复醉,不拟哭途穷。”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商订颁布。共十款。主要内容为中国留日学生毕业后,须经中国出使大臣总监督考察,合格者咨送回国。各级学堂毕业生有优等文凭者,分别给以拔贡、举人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代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代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代则为六科给事中
见“长昂”(364页)。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生卒】:?—1645【介绍】:明苏州府昆山人,字以发。贡生,学行为乡里所推,教授弟子数百人。南京陷落,昆山议拒守,推旧将王佐才为帅,集璜及周室瑜等举兵响应。城陷,投东禅寺后河死。
【生卒】:?—前99【介绍】:西汉颍川郏人。韩千秋子。千秋击南越战死。武帝元鼎五年以父功封为成安侯。后以校尉随李陵击匈奴,被围,力战死,李陵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