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祠墓
在今江苏扬州市广储门外梅花岭扬州博物馆内。史可法(1601—1645)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明末抗清名将,守卫扬州时殉难。养子史德威曾与史可法一道抗击清兵,因未找到史可法的遗体,便把其父穿戴过的衣冠葬此。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扬州人士在梅岭衣冠冢侧建祠祀奉。祠和墓相连,通称史公祠。飨堂前悬楠木匾额“史可法纪念馆”。飨堂后为衣冠墓,墓前有砖牌坊一座,上嵌“史忠正公墓”石额。墓碑上刻“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
在今江苏扬州市广储门外梅花岭扬州博物馆内。史可法(1601—1645)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明末抗清名将,守卫扬州时殉难。养子史德威曾与史可法一道抗击清兵,因未找到史可法的遗体,便把其父穿戴过的衣冠葬此。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扬州人士在梅岭衣冠冢侧建祠祀奉。祠和墓相连,通称史公祠。飨堂前悬楠木匾额“史可法纪念馆”。飨堂后为衣冠墓,墓前有砖牌坊一座,上嵌“史忠正公墓”石额。墓碑上刻“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管玉门关的军务,领营兵。张骏时隶沙州刺史。
西晋太康七年(286)改合浦属国都尉置;一说东汉建安二十三年(218)吴分郁林郡置。治宁浦县(今广西横县南),一说治平山县(今横县北)。属广州。辖境相当今广西横县地。南朝宋移治涧阳县(今横县西南)。齐
西夏文类书。西夏刻字司刊印于乾祐十三年(1182)。1909年出土于黑水城遗址(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共五册十五章,首尾俱缺,存七十二面。有诗体序言和目次。正文每面七行,被注释字为大字,释文在大字之下
在今蒙古国苏赫巴托省达里甘戛西南。《御制平定朔漠方略》 卷22: 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 四月,“己亥,驾次胡鲁苏台察罕诺尔”。
【生卒】:1786—1843【介绍】:清江苏吴县人,初名仲鎏,字子兼,一字亮生。诸生。入赀当选教职。嗜考订。有经世之志。晚年隐于书肆。有《乡党正义》、《四书地理考》、《钱币刍言》、《壑舟园文集》等。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授官,遇缺即用之例。凡属特用班、即用班之官员,不入月选之班,遇缺即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率先补授各缺。
见“柔然”(1779页)。
【生卒】:?——1644保定右卫(今属河北)人。历官密云副总兵,谢事归。李自成陷城,力战死。
五十八卷。清爱新觉罗·弘历(清高宗)(1736-1795)选编。卷首有弘历序,作于乾隆三年(1738)九月。据序称,明代茅坤编《唐宋八家文钞》,清初储欣编《唐宋十大家全集录》,均系为科举选文,所选不精
唐孟郊《游子吟》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后以“寸草春晖”喻子女报答不尽父母养育之恩。明何景明《过先人墓示彭天章》诗:“此身如寸草,何以答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