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州
明洪武十七年 (1384) 升剑川县置,属鹤庆府。治所在柳龙充 (即今云南剑川县)。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 改属丽江府。1913年废为县。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剑川县置,治今云南省剑川县南,属鹤庆府。二十三年迁至今剑川县。1913年复降为剑川县。
明洪武十七年 (1384) 升剑川县置,属鹤庆府。治所在柳龙充 (即今云南剑川县)。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 改属丽江府。1913年废为县。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剑川县置,治今云南省剑川县南,属鹤庆府。二十三年迁至今剑川县。1913年复降为剑川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无为军置。治今安徽无为县,辖境同宋无为军。二十八年降为州。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员一人,领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警卫皇宫东门。官名,东汉置,属卫尉,掌守护皇宫东门,有吏员六人,卫士四十人。见《后汉书·百官二·卫尉》。
【介绍】:十六国时前赵人。少为叔父刘昶所养,刘曜光初中立为皇后,未几卒。临死恳请刘曜厚待其叔昶,曜乃以刘昶为侍中、大司徒。
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
见《激书》。
官名。金代置,掌稽察之事,设于陕西、河南,一至二员,秩正五品。宣宗南迁后,改称讥察使,秩从七品。陕西讥察使设在秦州,河南讥察使设在唐、邓、息、寿、泗五州。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四卷。明王士骐撰。士骐生平事迹见《驭倭录》条。该书主要记述文成侯张良、忠武侯诸葛亮、武侯王猛、邺侯李泌四人的事迹,内容基本以正史材料加稗官野乘等相参而成。作者编辑该书,盖有隐寓尚友之旨。
参见“枢密”(1293页)。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